(通讯员 刘山)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,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。近日,平利县政府发布《平利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》,规定从2008年10月1日起,实施蔬菜、水果、畜禽产品、水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。由农业、水利、质监、经贸、公安等10个局组成联合执法队,加强对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和检测。对蔬菜、水果类产品重点检测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;对畜禽类产品重点检测瘦肉精、磺胺及激素类含量;对水产品重点检测甲醛、氯霉素及重金属含量;其他农产品市场的准入范围、种类及检测重点将逐步实施,并向社会各界公告。